劳动合同条款中的工作地点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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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30 09:53:42
劳动合同条款中的工作地点指什么?
法律分析。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工作地点作为合同必备条款,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的,已经在某实际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该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双方确定的具体工作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导读法律分析。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工作地点作为合同必备条款,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的,已经在某实际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该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双方确定的具体工作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法律分析: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工作地点作为合同必备条款,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的,已经在某实际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该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双方确定的具体工作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条款中的工作地点指什么?
法律分析。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工作地点作为合同必备条款,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的,已经在某实际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该实际工作地点视为双方确定的具体工作地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