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在于: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是否承担清偿死者的义务以及取得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的继承人范围需在法定继承人内,而遗赠则包括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受遗赠人只享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而遗嘱继承人则需承担清偿义务。受遗赠人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而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
法律分析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的义务不同
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不负有清偿的义务;
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遗嘱继承与遗赠都是被继承人通过指定继承人的方式进行遗产的分配。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继承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的继承人范围需要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而遗赠则是在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甚至还包括了集体和国家。
结语
遗嘱继承与遗赠的最大区别在于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承担清偿死者义务的差异以及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范围需要在法定继承人内,而遗赠的接受者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另外,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而遗嘱继承人则需要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最后,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受遗赠人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