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交满15年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死亡职工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如果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有权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同时,死亡职工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是可以被继承的。通常情况下,丧葬补助金的金额标准为死者最后三个月的工资。这些规定确保了职工在不幸去世后,其家庭成员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
养老保险遗属权益的相关规定:
1、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的条件:通常需要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相关材料;
2、遗属领取抚恤金的条件:需要符合当地社会保险局规定的资格条件,如与死亡职工有法定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等;
3、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继承的程序:遗属需提供法定继承人证明、遗嘱等法律文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4、相关待遇的申领流程:遗属应向死亡职工参保地的社会保险机构申请,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领取相应待遇。
综上所述,养老保险交满15年后,职工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并且可以继承死亡职工的社会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这些规定为职工家庭成员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