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及发放形式。生育津贴的申领时间为分娩后60天至180天,所需材料包括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身份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支付、单位按相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待遇。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也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国家通过相关政策保护妇女生育权益。
法律分析
一、生育津贴的领取时间是什么时候?
职工在参加的有生育保险的情况下,如果女职工怀孕生产或者男职工的合法配偶怀孕生产,那么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时候,自然就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不过此时要注意领取的时间。
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
二、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
生育津贴的发放主要有三种形式: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
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果参加了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承担由于生育产生的相关费用。
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实行生育津贴也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岗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对妇女生育权益给予特殊保护。
结语
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和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根据规定条件,女职工怀孕生产或男职工的合法配偶怀孕生产后,可以申请领取生育津贴。领取时间为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生育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根据单位是否参加生育保险和户籍情况不同,支付方也不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生育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实际上是产假的工资,不可重复领取。国家通过相关政策保护妇女生育权益,实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