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财产不足以支付赔偿责任时,应先承担侵权责任。财产不足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精神损失费等。法院执行措施后仍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请求进一步执行。侵权行为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过错。侵权责任的后果可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告个人财产以弥补损失。
法律分析
在大多数的侵权案件当中都需要有实施侵权行为的被告方,对原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的财产损失的,赔偿精神损失费或者是因为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这些情形,都有可能会发生侵权行为人的现有财产不足以承担需要赔偿的具体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很多人比较关心,侵权人财产不足以支付先承担什么责任?
一、侵权人财产不足以支付先承担什么责任?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二、财产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具体侵权行为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行为人的某一行为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相关要件,才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才可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过错责任的侵权与无过错责任的侵权之构成要件:
1、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
其构成要件应为四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过错。
2、无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
其构成要件应为三个,即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在主观方面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具备加害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认定加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不考虑加害人的过错,是无过错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本质特征。
三、一般侵权行为的后果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方法: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所以说当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其承担的财产赔偿的责任的时候,应该先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后果就包括恢复当事人的名誉,给当事人赔礼道歉等。当然了,如果有可能的话原告方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的个人财产,通过法院拍卖或者是其他司法途径来弥补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
结语
侵权人财产不足以支付赔偿责任时,应先承担侵权责任,即使侵权人因同一行为需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也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在执行措施后,若被执行人无法偿还债务,应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可随时请求法院执行,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情况下。构成财产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违法的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对于一般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和恢复名誉。当侵权人财产不足以支付赔偿责任时,原告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个人财产以弥补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
前款所称经营人,是指损害发生时使用民用航空器的人。民用航空器的使用权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地授予他人,本人保留对该民用航空器的航行控制权的,本人仍被视为经营人。
经营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代理过程中使用民用航空器,无论是否在其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均视为经营人使用民用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登记的所有人应当被视为经营人,并承担经营人的责任;除非在判定其责任的诉讼中,所有人证明经营人是他人,并在法律程序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使该人成为诉讼当事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