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生育条件的女性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果是难产,则可以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如果是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就可以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新办法实施之后,不再有晚育概念,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参保职工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生育津贴,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只能“二选一”,生
法律分析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生育条件的女性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果是难产,则可以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如果是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就可以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新办法实施之后,不再有晚育概念,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参保职工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生育津贴,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只能“二选一”
据了解,生育津贴是给职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的工资性补偿。通俗说,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相当于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工资,不过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拿一个,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需要提醒的是,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2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而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假如一名女职工所在单位上一年月缴费平均工资是3000元,她生育前后共100天产假。那么她享受的生育津贴的标准就是3000元除以30,再乘以100,则她在产假期间共可得工资10000元。
拓展延伸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妇女权益的重视,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政策得到了不断的完善和调整。对于职场女性来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二选一的政策对于她们的权益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生育津贴是指在女性生育期间,由政府给予的一种经济补贴。产假工资则是指女性在产假期间,企业按照一定比例支付给女性的工资。这两种政策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经济权益。
然而,在实际执行中,这两种政策却经常存在矛盾和冲突。例如,一些企业可能会将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合并在一起,统一计算和发放,但这可能导致一些女性在生育期间难以获得应有的权益。
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国家应该对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的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调整,以解决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
结语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生育条件的女性可以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如果是难产,则可以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如果是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就可以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新办法实施之后,不再有晚育概念,只要是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参保职工都可以享受到128天的生育津贴,无论是“一孩”还是“二孩”。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和工资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 校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二十一条 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组鉴定为并发症的,在治疗期间,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农村居民由基层人民政府给予适当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