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与微信无实质关系,微商是在社交平台上从事贸易的行为,不受微信管辖。如果被微商骗钱,可报警。消费者投诉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投诉程序。消费者协会接受投诉,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原则处理投诉。外籍消费者可向被诉方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
法律分析
微商和微信实际并不什么实质性的关系,微商就是借助社交平台从事的贸易行为,别说微信任何一个社交平台都行,微信本就是一个聊天工具,如果你被微商骗了很多钱,那么可以报警。没有办法投诉的,首先它不像淘宝或者京-东一类的网络购物平台,他不受别人管辖。
消费者投诉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为了规范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4年2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受理原则
消费者协会接受消费者的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
(一)对消费者的投诉,由被诉方所在地的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被诉方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由常住地县级消费者协会或下属分会处理。
(二)案情涉及两个县级辖区以上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市级或省级)消费者协会处理。
(三)案情涉及两个市级协会辖区以上的,由省消费者协会处理;省消费者协会对已受理的投诉可以委托辖区内与案情有关联的任何消费者协会处理。
(四)省消费者协会收到的来信及网上投诉案件可以直接转到当地消费者协会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案件可以直接受理。
(五)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由被诉方所在地县级消费者协会处理;省内消费者在上海、江苏、香港、澳门地区消费引发的争议,可以向消费者所在地消协投诉。
结语
微商与微信并没有实质性的关系,微商是在社交平台上进行的贸易活动,任何社交平台都可以进行。微信本身只是一个聊天工具,如果您在微商中被骗了很多钱,可以报警。由于微信不像淘宝或京东等网络购物平台,没有相应的投诉渠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提出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的行为。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范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投诉的程序。消费者协会根据地域和级别原则受理投诉,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外籍消费者投诉国内经营者的情况,由被诉方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九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存在违反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