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夫妻房产赠与可以任意撤销吗,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
三种方法可以阻止任意撤销
有三种方法是可以阻止赠与方行使任意撤销权的。
1、抓紧过户或加名
根据规定,我们知道任意撤销权是在过户或者加名之前使用的,也就是说,只要你抓紧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或者在房产证上加名等手续,证明这房子有你一份,那么对方就不能使用任意撤销权了。
2、明确约定放弃任意撤销权
在过户和加名之前,如果你实在担心对方会反悔,那你可以要求与对方订立一份赠与协议,并在协议中约定好赠与方要放弃任意撤销权,这样他就不能随便撤销赠与了。
3、进行赠与公证
虽然现在有规定表明赠与、继承房产可以不再办理公证,但是为了保险起见,你还是可以去做一下赠与公证的,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是不能任意撤销赠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