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一方给补偿
1、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
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
2、其次,请求方必须付出较多家庭义务。
首先,这里的义务是指家庭义务,也就是“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夫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义务。如果是其他方面的义务,则不适用这里的补偿规定。其次,对家庭义务付出较多。如果双方付出基本相等,也就不存在谁补偿谁的问题。
3、最后,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此处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只能在离婚时提出,不能是离婚之前,也不能是离婚之后。
二、离婚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要考虑以下因素:
1、少付出义务一方因之获得的利益。获得的利益不仅包括有形的财产价值,如收入、购置的房产等,而且包括无形的可期待性利益,如文凭、执照、专业职称、尚未获得利益的知识产权等。在确定补偿数额时,既应考虑少付出义务的一方因而获得的有形财产价值,更应考虑因之获得的无形的可期待财产利益的价值。
2、一方付出义务的多少。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分别财产制的限制。这种根据付出家务劳动的强度和时间、协助对方工作的多少来确定补偿数额,实际上就是将家务劳动和协助工作的价值货币化。为此,可以将向市场购买同等工作量的家务劳动所需要的价格、雇用他人需要花费多少成本作为参考因素。
3、双方的财产状况及其经济能力。如果对方的经济能力无法达到受补偿方的要求,即使确定了高额的补偿数额,在实际操作中因为不能实现则没有任何意义。
三、离婚补偿条款怎么写
离婚补偿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补偿数额、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离婚补偿协议书。因此,离婚补偿协议书与普通的协议书在格式上并没有很大的区别。只是在内容上侧重于离婚补偿。
1、离婚补偿协议书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以离婚为目的签订的协议书,不叫离婚补偿协议书。因此,如果双方未能离婚,则离婚补偿协议无效。
3、补偿的原因及理由需要说清楚,此时的原因理由日后如果出现纠纷,可以作为索取补偿的证据。
4、离婚补偿的数额、补偿方式及补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