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376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78元。
社保的缴费基数和计算方式:
1、缴费基数的确定:通常以个人上一年度的平均月收入为基数,结合当地社保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标准来确定;
2、缴费比例的设定: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有不同的缴费比例;
3、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各地区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设定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超出部分不计入社保缴费;
4、个人和单位缴费部分:社保缴费通常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各自的缴费比例由当地规定;
5、缴费基数的调整:每年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指数等因素,缴费基数会有相应的调整。
综上所述,广东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规定中,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为3376元,上限为20268元,而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则为16878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