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亲被列入黑名单后,儿子买房买车不会受到影响。有权扣押、冻结、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可以扣留、提取部分财产用于履行义务。失信被执行人可以通过途径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来偿还债务并消除黑名单。
法律分析
一、父亲列入黑名单儿子买房买车会有影响吗?
是没有影响的,不会涉及到子女,银行黑名单只对本人及配偶有影响,对其他人没有影响。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在父亲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下儿子买房买车基本上不会受到影响,所谓的黑名单是因为当事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人民列为了失信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后,子女不能就读于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但并未规定子女不能买房买车。
对于父亲欠下的债务,子女在法律层面上是没有替父还债的义务的,所以,不能因为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不允许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买房买车,子女的生活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二、如何处理黑名单中被执行人财产的?
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三、失信被执行人怎么还钱?
1、途径:即和执行法官联系,把费用给,由再给付对方,给付完毕,就会根据你方的申请,撤销你的黑名单。
2、债权人途径: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再向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消除。
父亲列入黑名单后,儿子买房买车是不会有影响的,人民有权扣押,冻结,变卖黑名单中被执行人的财产,当被执行人没有按照法律文书中规定的义务履行时,在保留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结语
父亲被列入黑名单并不会对儿子的购房和购车产生影响。银行黑名单只对个人及配偶产生影响,不会波及其他人。有权扣押、冻结、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在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可以扣留、提取部分财产。子女在法律层面上没有替父还债的义务,因此子女的生活不会受到影响。若失信被执行人希望解除黑名单,可以通过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经确认履行完毕,再向申请消除黑名单。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二章 机动车登记 第四节 抵押登记 第三十六条 属于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七项、第、第九项或者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质权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人民、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抵押登记、质押备案。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登记业务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条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是指:
(一)机动车来历证明:
1.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或者二手车交易。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及其翻译文本,但海关监管的机动车不需提供来历证明;
2.监察机关依法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监察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3.人民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人民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4.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让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6.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8.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该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
9.经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骗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证明是权益转让证明书。
(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机动车整车厂生产的汽车、摩托车、挂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该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2.使用国产或者进口底盘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底盘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底盘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底盘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3.使用国产或者进口整车改装的机动车,其出厂合格证明是机动车生产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和机动车改装厂出具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监察机关、人民、人民或者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没收并拍卖的未注册登记的国产机动车,未能提供出厂合格证明的,可以凭监察机关、人民、人民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