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期间保证金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申诉。被申诉的保证金在判决后会被返还申诉人。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可在取保候审期间向人民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取保方式,但申请后新的取保措施应当满足法定条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保候审适用法》第十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向人民申请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取保措施的,应当提交保证金。人民认为需要保全的,可以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提交保证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作出的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该裁定的人民申请复议;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综上所述,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期间可以向申请解除取保候审或变更取保方式。此时,可能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提交保证金。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对的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向申请复议。如果申请被批准,被申诉的保证金将会被返还给申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