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退休办理流程如下:
1、到当地社保局领取并填写《青岛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退休申报表》或《青岛市被征地农转非人员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申请表》;
2、提交本人原始档案并加盖存档单位密封专用章;
3、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4、提交本人一寸照片一张;
5、出示已持有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社保的退休金计算方式:
1、基础养老金的计算:通常基于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得出;
2、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根据个人账户累计的金额,按照规定的计发办法进行计算;
3、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对于某些特定群体,可能会有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以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4、企业补充养老金的计算:如果个人参加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还会有相应的补充养老金计算方式。
综上所述,青岛市退休办理流程包括领取并填写申报表、提交原始档案、提供身份证及照片、出示社保卡等步骤。
【法律依据】: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