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容留他人吸毒罪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可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分析
容留他人吸毒罪取保候审需要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拓展延伸
容留他人吸毒罪取保候审的法律要求和程序
容留他人吸毒罪取保候审的法律要求和程序是指在涉及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案件中,被告人在等待审判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取保候审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案件证据不足以构成逮捕的;2.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3.取保候审后不会逃避诉讼。取保候审程序包括:1.被告人或其辩护人向检察机关提出书面申请;2.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取保候审;3.如获准取保候审,被告人缴纳相应保证金或提供担保;4.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离开指定区域;5.取保候审期满后,案件将继续审理。以上是容留他人吸毒罪取保候审的法律要求和程序的基本概述。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估和判断。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取保候审需满足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或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决定、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遵守规定等。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和法律规定评估判断。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办案协作 第三百四十七条 需要异地机关协助的,办案地机关应当制作办案协作函件,连同有关法律文书和人民证复印件一并提供给协作地机关。必要时,可以将前述法律手续传真或者通过机关有关信息系统传输至协作地机关。
请求协助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的,应当提供传唤证、拘传证、拘留证、逮捕证;请求协助开展搜查、查封、扣押、查询、冻结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搜查证、查封决定书、扣押决定书、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请求协助开展勘验、检查、讯问、询问等侦查活动的,应当提供立案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二条 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