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保险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包括申请环节、受理环节、承办环节和办结环节。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医疗病历和费用明细等。办理程序为提交申请材料、正式受理和核算待遇补偿额。对工伤认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具体的流程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1、《xx市工伤认定书》;
2、《xx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3、工伤医疗病历、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
4、鉴定后有伤残等级的,需提供职工深圳开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5、属交通事故伤害的,需提供判决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机关的证明;
6、属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判决书或当时双方调解协议书。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供以上材料;
2、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
3、工伤保险部门自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核算出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作出《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
不服工伤认定结论该如何处理?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以上是工伤保险申请的具体流程和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申请人需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如符合条件,则正式受理并核算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依法进行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办理工伤保险需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和县级以上地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