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受理案件流程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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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0 16:56:40
警察受理案件流程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警察办案流程的规定需要严格遵循受案立案、侦查、终结侦查、执行刑罚四个步骤:(1)警察在接报警后十分钟内必须到场(城区内五分钟),且任何理由都不成立,可告其不作为;(2)人民警察实行二十四小时备勤制度,节假日也有值班民警可处理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导读法律分析。警察办案流程的规定需要严格遵循受案立案、侦查、终结侦查、执行刑罚四个步骤:(1)警察在接报警后十分钟内必须到场(城区内五分钟),且任何理由都不成立,可告其不作为;(2)人民警察实行二十四小时备勤制度,节假日也有值班民警可处理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分析:
警察办案流程的规定需要严格遵循受案立案、侦查、终结侦查、执行刑罚四个步骤:(1)警察在接报警后十分钟内必须到场(城区内五分钟),且任何理由都不成立,可告其不作为;(2)人民警察实行二十四小时备勤制度,节假日也有值班民警可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警察受理案件流程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警察办案流程的规定需要严格遵循受案立案、侦查、终结侦查、执行刑罚四个步骤:(1)警察在接报警后十分钟内必须到场(城区内五分钟),且任何理由都不成立,可告其不作为;(2)人民警察实行二十四小时备勤制度,节假日也有值班民警可处理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