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在办理案件时有严格的时间,如30日内完成立案。但如果机关未立案,无法计算法定期限。此时,报案人应向举报,要求立案。刑事案件的办理时间更为严格,如逮捕后不得超过两个月。复杂案件可经上级批准延长。特殊情况下,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可由批准延长期限。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刑罚的案件,延长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时,可再延长两个月。鉴定期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法律分析
民警办案有法定期限,但前提是得从立案之日起计算。如果你报案后,机关并未予立案,这个法定期限是无从计算的。如果机关一直不予立案,你应当去举报,要求立案。
办理案件有严格的时间
比如办理,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刑事案件,时限更为严格。比如,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等等,刑诉法都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报请批准。
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案件;
(三)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第九十九条办理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的期限。
结语
机关办案有严格的时间,比如办理案件,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但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案件,不得超过二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报请批准延长。在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经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需要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2012修正):第二章 职权 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机关的人民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