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拘留所会见时,家属可领回拘留人物件。行政拘留为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押不超过15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20天。刑事拘留是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侦查中采取的强制措施。
法律分析
在家属与拘留人按规定会见时,经拘留所同意,可办理手续后领回其物件。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天。刑事拘留则是指机关或人民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拘留中心如何处理家属领取拘留人物品的程序?
拘留中心处理家属领取拘留人物品的程序如下:家属首先需要提供拘留人的身份证明和拘留通知书,以及与拘留人的关系证明。然后,家属需要填写领取申请表,并提供拘留人的详细信息和所需领取的物品清单。拘留中心将核实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文件,并进行内部审查。一旦申请获得批准,家属将被通知领取时间和地点。在领取时,家属需要出示身份证明,并在拘留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物品清点。若物品有领取或无法领取的情况,拘留中心将向家属解释原因,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整个程序旨在确保拘留人的物品安全,并保护拘留中心的秩序和安全。
结语
拘留中心为保障拘留人物品安全,家属需按程序领取。提供身份证明、拘留通知书和关系证明后,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物品清单。拘留中心审查后批准,通知领取时间地点。领取时需身份证明,工作人员监督清点。或无法领取时,拘留中心解释并提供解决方案。此程序确保物品安全,维护拘留中心秩序与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