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买车的税这么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自用车税率计算:价外费用×10%其中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进口车税率计算: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计税价格×10%。
一、销售商品销项税额在贷方还是借方
销项税额在贷方。具体计算方法有以三点下:
1、销项税额=销售额乘以税率。
2、销售额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3、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时,按照销售额与规定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二、消费税的主要公式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三、消费税的计税公式
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三)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四)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