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召开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股东、董事或监事会代表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可另定通知方式和时限。
法律分析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拓展延伸
董事会主席的权力和责任
董事会主席作为公司董事会的首席执行官,拥有广泛的权力和承担重大的责任。首先,董事会主席负责主持董事会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促进决策的达成。其次,他需要领导和管理董事会成员,促进团队合作,确保董事们能够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此外,董事会主席还负责与高级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监督公司的运营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他需要与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并代表公司参与各种外部活动和业务合作。同时,董事会主席还要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总之,董事会主席的权力和责任涵盖了组织、领导、监督和代表等多个方面,对公司的发展和成功至关重要。
结语
董事会主席作为公司董事会的首席执行官,承担着广泛的权力和重大的责任。他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确保决议的实施情况。同时,董事会主席需要领导和管理董事会成员,促进团队合作,与高级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监督公司运营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他还要与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保持良好沟通,并代表公司参与各种外部活动和业务合作。董事会主席的权力和责任涵盖了组织、领导、监督和代表等多个方面,对公司的发展和成功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三节董事会、经理第一百零八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十九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法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