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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主要有哪些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1 05: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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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主要有哪些

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来看,这么高的公开招标率是很值得怀疑的。这里面可能有一个统计中径和识别标准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公开招标的确切含义予以澄清。法律咨询: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主要有哪些 律师回答: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联合体组成发生变化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或者组成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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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来看,这么高的公开招标率是很值得怀疑的。这里面可能有一个统计中径和识别标准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公开招标的确切含义予以澄清。法律咨询: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主要有哪些 律师回答: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联合体组成发生变化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或者组成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来看,这么高的公开招标率是很值得怀疑的。这里面可能有一个统计中径和识别标准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公开招标的确切含义予以澄清。 法律咨询: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主要有哪些 律师回答: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联合体组成发生变化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或者组成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 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3、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7、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9、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五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 电话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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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来看,这么高的公开招标率是很值得怀疑的。这里面可能有一个统计中径和识别标准问题。因此,很有必要对公开招标的确切含义予以澄清。法律咨询: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废标条件主要有哪些 律师回答: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联合体组成发生变化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或者组成变化后的联合体削弱了竞争,含有事先未经过资格预审或者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使联合体的资质降到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最低标准以下的。2、投标文件无投标人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3、投标书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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