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快速处理流程来解决。该流程包括以下步骤:第一步,事故发生后要马上停车,打开双闪,确认安全后在车后合理位置树立三角警告标志;第二步,查看事故中的损失,如对方车辆只是轻微刮擦或碰撞,车辆损失价值不高,也没人受伤,那么基本判断可以走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第三步,和对方协商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然后相互查看对方的手续,仔细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或交强险标志;第四步,双方当事人
法律分析
一、轻微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快速处理流程来解决。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第一步,事故发生后要马上停车,打开双闪,确认安全后在车后合理位置树立三角警告标志。
第二步,查看事故中的损失,如对方车辆只是轻微刮擦或碰撞,车辆损失价值不高,也没人受伤。那么基本判断可以走轻微事故快速处理流程。
第三步,和对方协商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然后相互查看对方的手续——其中要仔细检查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或交强险标志。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自行判定责任,现场拍照,方便之后的理赔,具体如何拍照后面会有交代。
第五步,事故现场拍照,一般事故拍三张照片:车头位置的、车尾位置的各一张,车辆碰撞接触位置的一张。保险起见前后远一点的位置再各拍一张事故的全景,记住照片要照出双方车辆的牌照。拍完照以后可以挪车了,将车辆开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
第六步,填写快速处理书,写清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时间地点等。
二、轻微交通事故的认定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现场拍照技巧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还原事故现场、收集证据、划分责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拍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拍照时机要选好。在事故现场拍照时,应尽量在事故现场平静、不受干扰的环境下进行,避免在事故现场紧张、激动的情况下拍照,以免影响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
2. 拍照内容要全面。在拍照时,应尽可能多地拍摄现场情况,包括车辆型号、车牌号码、当事人信息、事故现场地形、交通情况等,以便后续处理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还原。
3. 拍照姿势要正确。在拍照时,应尽量站在事故现场中心位置,将镜头放在与当事人水平或略低的位置,避免垂直或仰视拍摄,以免影响照片的真实性。
4. 拍照角度要合理。在拍照时,应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角度进行拍摄,如车牌号码、当事人信息等应从上至下拍摄,事故现场地形应从远至近拍摄等,以便更好地展示事故现场情况。
5. 拍照后要妥善保存。在拍照后,应将照片保存好,以便后续处理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还原。同时,应将照片交给当事人,以便当事人对事故进行了解和认可。
总之,交通事故现场拍照技巧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拍照时,要注意选好时机、内容、姿势和角度,并妥善保存照片。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三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及时提取、采集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等,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勘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实施其他犯罪的,应当妥善保护犯罪现场和证据,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必要时可以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加现场勘验、检查。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和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五条 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