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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有权利没收东西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31 05: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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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有权利没收东西吗

法律分析:工商局可以查处违法经营,违法经营除了假冒伪劣以外,也包括无证照经营。工商局有权查处甚至没收货物。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样取证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抽样记录,对样品加贴封条,开具物品清单,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封条和相关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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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工商局可以查处违法经营,违法经营除了假冒伪劣以外,也包括无证照经营。工商局有权查处甚至没收货物。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样取证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抽样记录,对样品加贴封条,开具物品清单,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封条和相关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法律分析:工商局可以查处违法经营,违法经营除了假冒伪劣以外,也包括无证照经营。工商局有权查处甚至没收货物。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样取证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抽样记录,对样品加贴封条,开具物品清单,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封条和相关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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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工商局可以查处违法经营,违法经营除了假冒伪劣以外,也包括无证照经营。工商局有权查处甚至没收货物。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抽样取证时,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办案人员应当制作抽样记录,对样品加贴封条,开具物品清单,由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在封条和相关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第三十六条 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决定书。依法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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