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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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2 19:56:33
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稳定,纳税记录良好。(二)在中国境内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并享受同等待遇,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三)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国家有特殊需要的外国人。(四)第(1)、(2)、(3)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结婚满五年,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五年且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六)18岁以下的外国未婚子女随父母在mainlandChina避难。(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在境内投靠直系亲属,年满六十周岁,在境内连续居住满五年,每年停留时间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
导读(一)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稳定,纳税记录良好。(二)在中国境内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并享受同等待遇,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三)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国家有特殊需要的外国人。(四)第(1)、(2)、(3)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结婚满五年,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五年且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六)18岁以下的外国未婚子女随父母在mainlandChina避难。(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在境内投靠直系亲属,年满六十周岁,在境内连续居住满五年,每年停留时间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以申请:(一)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稳定,纳税记录良好。(二)在中国境内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并享受同等待遇,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三)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国家有特殊需要的外国人。(四)第(1)、(2)、(3)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结婚满五年,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五年且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六)18岁以下的外国未婚子女随父母在mainlandChina避难。(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在境内投靠直系亲属,年满六十周岁,在境内连续居住满五年,每年停留时间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
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稳定,纳税记录良好。(二)在中国境内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以上职务,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并享受同等待遇,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三)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国家有特殊需要的外国人。(四)第(1)、(2)、(3)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岁的未婚子女。(五)中国公民或者取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结婚满五年,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满五年且每年在中国境内居住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六)18岁以下的外国未婚子女随父母在mainlandChina避难。(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在境内投靠直系亲属,年满六十周岁,在境内连续居住满五年,每年停留时间不少于九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