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上通行的评价借款人信誉状况的原则是“三C原则”,即Character(品德)、Capacity(能力)和Collateral(担保)。具体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品德:指借款人的诚信、道德、信用记录等方面的表现。评估借款人的品德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是否守信、是否有不良记录、是否有违法行为等。
2、能力:指借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评估借款人的能力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借款人的收入、财务状况、债务负担、还款来源等。
3、担保:指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品,如房产、车辆等。评估借款人的担保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担保物品的价值、担保物品的流动性、担保物品的质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