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公告怎么写
来源:懂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03 08:16:54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公告怎么写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导读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公告怎么写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