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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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6 17:14:45
仲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仲裁协议的效力,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依照合法的程序,本着自愿的原则所签署的仲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比如,签订有合法的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提交仲裁协议,是必须用仲裁来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十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导读法律分析。仲裁协议的效力,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依照合法的程序,本着自愿的原则所签署的仲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比如,签订有合法的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提交仲裁协议,是必须用仲裁来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十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法律分析:
仲裁协议的效力,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依照合法的程序,本着自愿的原则所签署的仲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 比如,签订有合法的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提交仲裁协议,是必须用仲裁来解决纠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第十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仲裁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仲裁协议的效力,指的是双方当事人依照合法的程序,本着自愿的原则所签署的仲裁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的。比如,签订有合法的仲裁协议的,发生纠纷后,提交仲裁协议,是必须用仲裁来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第十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