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运用的监督执纪4种形态是哪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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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6 16:57:46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运用的监督执纪4种形态是哪4种?
法律分析。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法律依据。《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导读法律分析。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法律依据。《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法律分析:
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法律依据:
《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运用的监督执纪4种形态是哪4种?
法律分析。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法律依据。《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