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持有支罪的立案标准: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涉嫌一定数量或造成伤亡的情况,应予立案追诉。非法持有与私藏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公开的方式,后者是秘密的方式。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数量达到一定标准或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非法制造后又持有、私藏的属于非法制造支、弹药罪,不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的最高刑罚为七年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非法持有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非法持有”,是指不符合配备、配置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支、弹药的行为;
“私藏”,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支、弹药的人员,在配备、配置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私自藏匿所配备、配置的支、弹药且拒不交出的行为。
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支、弹药罪与私藏支、弹药罪
其主要区别在于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拥有、携带、佩带或者以其他方式公然拥有、持有支、弹药的行为;后者表现为私自藏匿支、弹药的行为。前者行为是公开的方式,后者行为则是秘密的方式。
什么情况才算是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中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6、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法定最高刑有没有死刑?
没有,根据刑法规定,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制造支以后又私藏的,构不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
非法制造后又持有、私藏的,属于吸收犯,应以非法制造支、弹药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结语
非法持有支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支、火药发射非军用支等,涉及数量和杀伤性弹药等情节。与之相比,私藏支罪是指私自藏匿支、弹药的行为。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的最高刑罚为七年有期徒刑。非法制造后又持有、私藏的属于非法制造支、弹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支的配备和配置第五条机关、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人民的司法,人民的司法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
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支的,可以配备公务用。
配备公务用的具体办法,由门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批准后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2015修正):第五章支的运输第三十一条运输支必须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可靠的封闭式运输设备,由专人押运;途中停留住宿的,必须报告当地机关。
运输支、弹药必须依照规定分开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违反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公务用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配置民用支的单位,违反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
配置民用支的个人,违反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处罚。
违反支管理规定,出租、出借支,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出租、出借的支,应当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