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三个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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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6 17:19:04
水库三个责任人
法律分析。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是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中“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法律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
导读法律分析。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是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中“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法律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

法律分析: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是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中“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
法律依据: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 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
水库三个责任人
法律分析。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是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中“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法律依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坝安全实施监督。各级水利、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是其所管辖的大坝的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