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酬所得按个人每次作品收入计税,收入不超过4000元每次的,税前减除费用为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每次的,税前减除费用为收入的20%。适用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专业人员的稿酬所得与工资收入合并计税。其他人员在本单位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出版社以图书形式出版的稿费收入也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国税函146号)
法律分析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出版、发表作品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任职、受雇于报刊、杂志等单位的记者、等专业人员,因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属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应与其当月工资收入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专业人员以外,其他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函146号)
例:李四一次获得稿酬收入3元,其应纳税款应为:
3×(1-20)×20×(1-30)3584元。
拓展延伸
如何合理规划个人税务筹划,降低稿酬所得的纳税负担
个人税务筹划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可以帮助我们合法地降低稿酬所得的纳税负担。首先,我们可以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的各项减免政策,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以减少应纳税额。其次,可以合理安排收入结构,将部分收入转化为非税收入,如股权收益、股息等,以降低应纳税额。此外,合理选择税务优惠地区,如经济特区、自由贸易区等,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和减免政策。还可以考虑合法合规地设立个人所得税优惠的专业投资公司,通过投资收益的方式降低纳税负担。最后,及时了解最新的税法政策和相关规定,遵循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罚款。通过以上合理规划个人税务筹划的方法,我们可以有效降低稿酬所得的纳税负担,实现合法合规的税务优化。
结语
根据《国税函146号》,个人从出版社以图书形式出版作品所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照稿酬所得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具体情况,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费用为收入的20%。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以李四一次获得稿酬收入3元为例,根据计算,其应纳税款为3584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