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买卖过户流程包括填写买卖合同、车辆检查、缴纳过户费、办理转移受理和上牌手续,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在交付车辆后30天内办理转移登记,提供身份证明、转移证明、登记证书和行驶证等证明文件。
法律分析
一、营运车辆买卖过户流程
1、来到车管所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好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排队缴纳过户费。
4、转移受理:需要的材料有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检查记录表,原登记证,原行驶证,原车主身份证,原车牌号,车辆照片,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5、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结语
顺利完成营运车辆买卖过户流程,首先在车管所办理转移受理手续,包括填写《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经过验车、拓号等步骤,缴纳过户费后,提交相关材料。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现车主需在交付后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并处理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申请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所有权转移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证明文件。如涉海关监管车辆,还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对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车辆,还需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完成以上步骤后,车主即可将相关档案带回本地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二手车出口企业是指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