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债权到期前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4 07:32:47
文档

债权到期前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一、债权人代位权概念简述。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推荐度:
导读(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一、债权人代位权概念简述。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

(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

(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

一、债权人代位权概念简述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

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一)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代位权不能脱离债权人的债权而存在,是依附于债权的一种特别权利,随债权的产生、移转和消灭而产生、移转和消灭。代位权与代位追偿权不同。代位追偿权通常是指在连带之债中某一连带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后,即取代了债权人的位置,享有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偿还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的权利。代位追偿权是主权利,债权产生的时候,代位追偿权并不同时产生,只有在债权因保证人、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履行了债务而消灭的时候,保证人及已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才对原债务人或未负清偿债务责任的债务人产生代位追偿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害及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所行使的权利,尽管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法律赋予债权人直接追索次债务人的权利,这不仅具有程序意义,而且具有实体意义,即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创设了新的有直接后果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提起代位权诉讼,则可越过债务人而将次债务人视为债权人的债务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其目的仅在于保全债务人的财产,增大债权的一般担保资力,而非是以强制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直接使债权得到满足为目的(如申请诉讼保全、强制执行等)。因此,代位权是一项实体权利,而非诉讼上的权利。

(三)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权利来源于法律的规定,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而不是债权人以债务人的代理人身份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因而,债权人代位权不同于代理权。代理权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的权限是委托受权或者是在指定、法定的范围之内,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后产生的法律效果归于被代理人。

文档

债权到期前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三)、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四)、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一、债权人代位权概念简述。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