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需防范的风险包括确认房屋评估价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二手房交易主体的资格是否符合,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二手房质量的瑕疵以及二手房买卖的诉讼时效。二手房买卖不成功可以退中介费,但前提是中介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事实。
法律分析
二手房买卖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需防范的风险包括:
1. 确认房屋评估价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对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有些评估价含的水分很多,就容易造成评估价的不真实。有些中介试图低价收入、高价卖出,是导致与房屋市场价值偏离的主因,而这必然将直接影响买卖双方的利益。
2.二手房交易主体的资格是否符合。如卖方是否有房产证,产权是否清晰;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的现房不能买卖;若是期房出售则必须由开发商作出担保等。
3.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现在还有为数不少的交易者因对交易合同的作用不予重视或不熟悉,导致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而引发了争议,甚至发生交易一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
4.二手房质量的瑕疵。购房者应当在买房时注意检查住宅本身的质量,如是否存在漏水、墙面开裂、下水道堵塞、水压电压不足等情况。相邻关系也十分重要,应当询问一下邻里之间是否存有公用面积纠纷等矛盾。
二、二手房买卖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二手房买卖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二手房买卖不成功可以退中介费吗
二手房买卖不成功可以退中介费,前提是居间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事实。出卖方或买受方违约导致二手房买卖交易不成的,中介费不予退还。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拓展延伸
二手房买卖注意事项: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法律问题:
1. 房屋产权:在购买二手房时,应查看房屋的产权证明,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2. 房屋交易记录:了解房屋的过户记录、抵押记录、司法冻结等信息,避免购买到有纠纷的房屋。
3. 房屋土地使用权:确保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不要购买到集体土地的房屋。
4. 房屋建筑面积:与开发商或房东确认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免产生纠纷。
5. 房屋交付标准:确保房屋的交付标准与合同约定相符,如交付时房屋附属设施是否齐全等。
6. 房屋户口:了解房屋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以免影响自己的子女入学情况。
7. 房屋抵押:确保房屋没有被抵押或查封,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8. 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间:了解房屋的权属转移登记时间,确保自己在购买房屋时已经取得完全的产权。
9. 房屋价格:在购买二手房时,应了解当前二手房市场的价格水平,避免被高价或低价欺诈。
10. 签订合同: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签订合法有效的合同,并确保合同条款明确、详细,以保证自己的权益。
结语
二手房买卖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及需防范的风险包括确认房屋评估价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二手房交易主体的资格是否符合,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二手房质量的瑕疵以及二手房买卖的诉讼时效。二手房买卖不成功可以退中介费,但前提是中介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