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一年了都不发的解决方法如下:
1、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发放抚恤金;
2、若单位不予理着或拒绝发放,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
3、如果行政复议无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收集和准备相关证据,以证明抚恤金发放的合法权益。
抚恤金的发放程序:
1、申请提交:遗属或者法定继承人向相关部门提交抚恤金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领取抚恤金的条件;
3、金额核算:根据相关规定计算应发放的抚恤金金额;
4、审批流程:抚恤金的发放需经过一定的审批流程,包括部门审核、上级审批等;
5、发放实施: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抚恤金发放给申请人。
综上所述,解决抚恤金一年未发放的问题,应先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随后可通过向上级部门投诉、申请行政复议,若仍未果,则可提起行政诉讼,并在此过程中积极准备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十三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下一个月起,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给,从下一年起由迁入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由于申请人原因造成抚恤金断发的,不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