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如何分割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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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4 00:02:43
分手后如何分割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屋
情侣之间购买房产,特别是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时,当分手后如何进行分割呢。在双方情侣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小额支出一般认为是为了增进感情所作的一般赠与,在分手时一般不能撤销,但对于房屋这种大额不动产,已经超出了增加感情的必要限度,一般认为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特别是当赠与的房屋价值远超个人的收入水平的大额支出时,一般会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当所附的结婚条件无法成就时,法院一般会从未能结婚的原因,是否生育子女,恋爱的时间等情况,并结合两人的经济情况酌定返还的金额。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导读情侣之间购买房产,特别是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时,当分手后如何进行分割呢。在双方情侣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小额支出一般认为是为了增进感情所作的一般赠与,在分手时一般不能撤销,但对于房屋这种大额不动产,已经超出了增加感情的必要限度,一般认为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特别是当赠与的房屋价值远超个人的收入水平的大额支出时,一般会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当所附的结婚条件无法成就时,法院一般会从未能结婚的原因,是否生育子女,恋爱的时间等情况,并结合两人的经济情况酌定返还的金额。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情侣之间购买房产,特别是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时,当分手后如何进行分割呢。在双方情侣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小额支出一般认为是为了增进感情所作的一般赠与,在分手时一般不能撤销,但对于房屋这种大额不动产,已经超出了增加感情的必要限度,一般认为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特别是当赠与的房屋价值远超个人的收入水平的大额支出时,一般会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当所附的结婚条件无法成就时,法院一般会从未能结婚的原因,是否生育子女,恋爱的时间等情况,并结合两人的经济情况酌定返还的金额。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分手后如何分割一方出资登记在对方名下的房屋
情侣之间购买房产,特别是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时,当分手后如何进行分割呢。在双方情侣关系存续期间,对于小额支出一般认为是为了增进感情所作的一般赠与,在分手时一般不能撤销,但对于房屋这种大额不动产,已经超出了增加感情的必要限度,一般认为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特别是当赠与的房屋价值远超个人的收入水平的大额支出时,一般会认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当所附的结婚条件无法成就时,法院一般会从未能结婚的原因,是否生育子女,恋爱的时间等情况,并结合两人的经济情况酌定返还的金额。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