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1款,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时,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应审查异议,若成立则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则驳回异议。
法律分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拓展延伸
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申请管辖权异议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仔细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对管辖权异议的申请条件和程序有清晰的了解。其次,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在填写申请书时,要详细陈述异议的理由和依据。然后,将申请书递交给相应的法院,并按照法院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在整个申请过程中,要保持与法院的沟通,并及时补充、修改申请材料。最后,等待法院的审理和裁决。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遵守法律程序,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成功申请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将重新审理案件,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判决。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时,应当在递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并经人民法院审查。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包括准备相关材料、递交申请书并缴纳费用等。在整个申请过程中,保护自身权益、遵守法律程序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至关重要。成功申请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将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相应判决。
法律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
“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