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以及不可抗力的特点和定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并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但如果约定的范围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以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法律分析
关于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并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其次,不可抗力条款虽然是法定免责条款,但当事人可以约定,但如果约定的范围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以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果约定的范围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最后,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二、不可抗力有哪些特点
构成不可抗力具备以下特点:
(一)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不可抗力所指的事件必须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事件,它在合同订立后的发生纯属偶然;
(二)不可控制的客观性。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该事件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人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债务人对事件的发生在主观上既无故意,也无过失,主观上也不能阻它发生。债务人对于非因为可归责于自己的原因而产生的事件,如果能够通过主观努力克服它,就必须努力去做,否则就不足以免除其债务。
三、什么是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世界各国均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的条件,中国民法也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拓展延伸
在合同中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是常见的做法,旨在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然而,这种条款的约定需要谨慎,以免引发纠纷。
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从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变得极为困难的情况。例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罢工、黑客攻击等。
不可抗力条款可以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该条款需要明确列举出不可抗力的范围和情况,不能过于模糊;其次,该条款需要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在此事件下如何处理合同;最后,该条款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解决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的争议。
如果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不当,可能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因此,在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时,需要考虑周全,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结语
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在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不可抗力条款并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其次,不可抗力条款虽然是法定免责条款,但当事人可以约定,但如果约定的范围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以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果约定的范围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最后,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构成不可抗力具备以下特点:一、不可预见的偶然性;二、不可控制的客观性;三、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法律依据
节约能源法(2018-10-26)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08-01)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08-01)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