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4 02:31:19
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
一、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1、居住权补偿,具体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一方依据拆迁政策与他人共同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即使共同居住的他人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排除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即享有居住权。(2)在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并自动迁出安置房屋后,其居住权归于消灭,但其享有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导读一、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1、居住权补偿,具体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一方依据拆迁政策与他人共同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即使共同居住的他人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排除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即享有居住权。(2)在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并自动迁出安置房屋后,其居住权归于消灭,但其享有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一、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
1、居住权补偿,具体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一方依据拆迁政策与他人共同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即使共同居住的他人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排除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即享有居住权;
(2)在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并自动迁出安置房屋后,其居住权归于消灭,但其享有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
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
一、居住权补偿一般有多少。1、居住权补偿,具体多少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一方依据拆迁政策与他人共同取得安置房屋的居住权,即使共同居住的他人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排除其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即享有居住权。(2)在一方居住权人另行购买或租赁房屋并自动迁出安置房屋后,其居住权归于消灭,但其享有向房屋所有权人主张经济补偿的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二、居住权可以继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