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续期办理需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或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如果中间间隔超过90天,则不算连续,需重新办理。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会导致居住证功能中止,补办手续后功能恢复。办理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信息比对。一致的可当场打印签注信息,不一致的需咨询相关部门。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到期可办理换领手续,遗失需缴纳工本费。居住证办理不可在网上进行。
法律分析
一、居住证到期了怎么续期?
居住证过期过久都可以办理续期,不过,中间间隔在90天之内的可以连续,间隔超过90天的,不算连续,重新算起。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入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
居住证续期办理时会录入信息并进行后台比对。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打印不予签注通知,告知申请人可以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属地派出所咨询。
二、居住证相关法律规定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第十一条居住证有效期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扩展资料:不可以在网上办理,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
居住证到期办理无需重新照相,如果原居住证遗失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
结语
居住证续期办理需注意的事项包括:间隔超过90天需重新算起,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可恢复使用功能。根据《流动入口服务管理条例》,居住证有效期满需在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办理续期时需录入信息并进行比对,一致则打印签注信息,地址变更需同时变更居住证上的地址。如信息核定不一致,可咨询相关部门。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申领居住证需提交身份证、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每年签注一次。有效期满、损坏或丢失需办理换领或补领手续。补领需缴纳20元工本费。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