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惩罚实施家庭暴力者及如何申请反家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轻微情节可给予批评教育或告诫书,严重情节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书面提出,基层管辖,以裁定形式作出保护令,需满足明确被申请人、具体请求,以及遭受家暴或面临危险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如何惩罚实施家庭暴力者
1、惩罚实施家庭暴力者的方式: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家庭暴力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构成犯罪的,还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五条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二、反家暴法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申请
1、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记入笔录。
2、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3、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以裁定形式作出。
4、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结语
坚决打击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是法律的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对于家庭暴力行为,轻微情节可由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出具告诫书,严重情节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保护其人身安全。申请可书面提出,如有困难可口头申请,由基层管辖。将以裁定形式作出保护令,确保受害人摆脱家庭暴力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