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撰写方式:写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如有子女则写明子女抚养权分配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的撰写方式是:
1、写明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等;
2、写明双方协议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3、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夫妻之间有子女的,写明子女抚养权分配协商一致的意见。
拓展延伸
制定离婚协议书的关键要素及注意事项
制定离婚协议书是一项重要的任务,需要注意一些关键要素和注意事项。首先,双方应明确离婚的原因和意愿,并确保协议书的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协议书应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务责任等方面的约定。双方应坦诚沟通,充分考虑彼此的权益和利益,尽量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此外,协议书应明确具体的执行细节和时间表,并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最后,在起草协议书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意见和指导,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离婚协议书的撰写应注重夫妻双方基本情况、离婚事实和理由、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财产及债务处理、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协商一致。制定协议书需注意符合法律要求,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务责任等约定。双方应充分沟通,考虑对方权益,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协议书应明确执行细节和时间表,确保合法有效。起草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