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主要常见的类型有帮助犯和教唆犯两种。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一、教唆犯与从犯有什么区别
教唆犯与从犯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2、在共同犯罪中的分类标准不同。教唆犯,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或行为的形式进行分类。从犯,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
3、处罚不同。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共同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主犯包括两类:一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二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在共同犯罪中对共同犯罪的形成、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或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对于组织、指挥共同犯罪的人,应当按照其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胁从犯及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8条的规定,胁从犯是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即在他人威胁下不完全自愿地参加共同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电话诈骗从犯怎么量刑
电话诈骗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发挥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是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和消除障碍。次要作用是指在主犯的指挥下开展些具体的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一些轻微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