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父母离婚孩子谁都不要的,将会按以下处理:
1、离婚诉讼审理期间,父母都不要孩子的,会先先行裁定一方抚养孩子;
2、离婚诉讼审理阶段,将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人。
并且,会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双方的基本条件,比如个人收入;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
(3)孩子的生活环境;
(4)八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意见。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根据这一规定,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送养,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才有权单方送养。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是一种血缘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在父母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对孩子的送养,也应由生父生母双方共同进行,不允许一方单独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综上所述,离婚时如何双方都不要孩子,那么就只能交给判决了,或者协议由抚养权归一方所以,然后由一方的父母抚养,但是夫妻双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这样做对孩子的成长很不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交由判决,双方可以提交一些孩子交由对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证据,会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