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分期偿还;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债务人可能被拘留、罚款,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可协商分期偿还。
法律分析
1、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于债权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
2、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无力偿还债务,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
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法律条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民间借贷无力偿还会判刑吗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显而易见,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向私人借钱,大多是在半公开甚至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借贷双方仅靠所谓的信誉维持,借贷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抵押,无可靠的法律保障,一旦遇到情况变化,极易引发纠纷乃至刑事犯罪。
除非债务人一开始就有借钱不还的意图,否则的话都是按照民事纠纷来处理,即使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也获得了有利的判决,债务人却是没有还债能力,并且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不过此时可以协商约定债务人分期偿还债务。
结语
债务应当清偿,如债务人暂时无力偿还,可经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决分期偿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债务人可能面临拘留、罚款,严重情况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然而,债务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不会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民间借贷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判刑。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融资手段,有其便利性但也存在风险。在借贷纠纷中,债权人可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债务人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在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只涉及民事纠纷,不会导致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