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无需更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为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是根据审理结果所写的文书,它对原被告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经判决离婚的当事人无需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法律分析
因为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的离婚证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所以当事人不需要将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换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是审理完离婚案件后,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也就是去离婚,判决离婚或者不准予离婚的结果,它是一种对原被告双方都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书。经判决离婚的,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书。
拓展延伸
是的,判决书生效后,可以申领离婚证。一旦做出离婚判决并判决书生效,您可以按照法律程序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携带判决书原件、身份证明、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民政部门将核实您的身份和判决书的有效性,并在一定的办理期限内发放离婚证。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结语
离婚判决书与民政局离婚证的法律效力相同,因此当事人无需更换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是审理离婚案件后的文书,具有双方都必须遵守的法律效力。如果判决书生效,当事人可以前往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离婚证,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遵守办理流程。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