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没有宅基地的情况下,通常可以通过向当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程序获取宅基地。
在农村地区,宅基地是农民用于建设住房的重要土地资源。当农户因人口增长或其他原因需要分户时,如果没有足够的宅基地,确实会面临一些困难。此时,农户可以向所在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按照当地的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户籍、年龄、家庭人口等,同时还需要符合当地的规划和用地政策。如果申请获得批准,申请人就可以获得一块新的宅基地用于建设住房。
户口分户的条件: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综上所述,分户没有宅基地时,申请人应首先了解当地的宅基地管理政策和规定,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如果申请未获批准,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寻求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