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立案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构成要件
1、本罪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如果行为人是与对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伙诈骗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则是诈骗的共同犯罪而不再是本罪。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秩序和经济利益。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
一、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
失职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侵犯的对象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和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和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
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和过失构成。
失职罪主要表现为国家机关人员在执行公务、履行合同、环境监管等方面不履行职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