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有权为自己辩护,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保障其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可控告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尊严的行为。开庭时,审判长应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法律分析
被告人能为自己辩护。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一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拓展延伸
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法律保障与限制
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是司法制度中的重要保障,旨在确保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能够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无论是在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中,都享有进行辩护的权利。这一权利包括提供证据、陈述辩解、质询证人等。然而,辩护权利并非绝对,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法庭可以限制被告人的辩护权利,以维护庭审秩序和公正审判。同时,被告人在行使辩护权利时也应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滥用权利干扰诉讼正常进行。因此,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在法律中得到保障,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约束。
结语
被告人的辩护权利是司法制度中的重要保障,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有效行使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告人无论刑事还是民事案件,都享有辩护权利。然而,辩护权利并非绝对,受到一定限制。法庭可限制被告人权利,维护庭审秩序和公正审判。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利需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滥用权利干扰诉讼。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在法律中得到保障,但也受限制和约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