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发生装饰装修纠纷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装修应采取措施减轻对邻居生活的影响。
法律分析
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因装饰装修损坏毗邻房屋的,应该负责修复或赔偿。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发生了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六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不论是自行进行还是委托他人进行,都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
拓展延伸
房屋装修前,邻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邻居在房屋装修前有一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首先,他们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装修过程符合环保、安全和建筑要求。其次,邻居应该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的不便和干扰,比如避免产生过多的噪音、灰尘和振动。此外,邻居还应该及时告知周围居民有关装修的计划、时间和可能的影响,以便他们能够做出相应的准备和调整。如果邻居在装修过程中造成了损害或纠纷,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之,邻居在房屋装修前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周围居民的权益,以和谐的方式进行装修。
结语
根据《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房主或房屋使用者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应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对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纠纷,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寻求解决。邻居在装修前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周围居民的权益,减少对其正常生活的影响。维护和谐的装修环境是邻里关系的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人民防空工程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所需的建设用地应当依法予以保障;对人民防空工程连接城市的道路、供电、供热、供水、排水、通信等系统的设施建设,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人民防空工程第二十五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公用的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已经修建或者使用的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维护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人民防空经费由国家和社会共同负担。
中央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中央预算;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担的人民防空经费,列入地方各级预算。
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负担人民防空费用。